各有关单位、办事人:
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,我省83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、36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。现上述人员的证书及贴条已制作完成,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取时间:本通知发布之日起。
二、领取地点: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口西北角安徽省政务中心二楼3号办事大厅省住建厅窗口(58号)。
三、初始注册及遗失破损补办注册证书领取方式
1.他人代办: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、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办理;
2.本人领取:凭本人身份证办理。
四、变更及延续贴条办理方式
1.他人代办: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(注明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,证书编号)、注册证书原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办理;
2.本人办理:凭本人身份证、注册证书原件办理。
联 系 人:张云
联系电话:0551-62999765
附件:合格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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